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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把成品放在菲尔·耐克岳父家的地窖里,头一年他们销售了价值8000美元的进口鞋。白天,菲尔·耐克在库拍利布兰德公司做会计,夜晚和周末,他沿街兜售运动鞋,大多数卖给了中学的体育队。
最后,在1972年,菲尔·耐克和鲍尔曼终于自己发明出一种鞋,并决定自己制造。他们把制作任务承包给劳动力廉价的亚洲工厂,并给这种鞋取名叫耐克,这是依照希腊胜利之神的名字而取的。
同时他们还发明出一种独特标志Swoosh(意为"嗖的一声"),它极为醒目、独特,每件耐克公司制品上都有这种标记。 在1972年俄勒冈州尤金市运动会预选赛期间,耐克鞋在竞赛中首次亮相。被说服穿用这种新鞋的马拉松运动员获得第四名到第七名,而穿阿迪达斯鞋的运动员则在预选赛中获前三名。
1975年一个星期天的早晨,鲍尔曼在烘烤华夫饼干的铁模中摆弄出一种丙烷橡胶。制成一种新型鞋底,这种"华夫饼干"式的鞋底上的小橡胶圆钉,使它比市场上流行的其他鞋底的弹性更强。这种产品革新--看上去很简单一一最先成就了菲尔·耐克和鲍尔曼的事业。
然而推动耐克公司在美国市场上跨入最前列的真正动力主要的还不是产品革新而是仿造。耐克公司以阿迪达斯公司的制品为模型进行仿造,结果,仿造者战胜了发明者。 实践证明,鲍尔曼发明的"华夫饼干"鞋底大受运动员欢迎。因而,随市场行情转好,这种鞋底在1976年的销售额达到1400万美元,而这前一年的销售额为830万美元,1972年仅为200万美元。
耐克公司由于精心研究和开发新样式鞋的工作而在制鞋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70年代末,耐克公司的研究和开发部门雇用的研究人员将近100名。公司生产出140多种不同式样的产品,其中某些产品是市场上最新颖和工艺最先进的,这些样式是根据不同脚型、体重、跑速、训练计划、性别和不同技术水平而设计的。 到70年代末和80年代初,市场对耐克公司的需求已十分巨大,以至于它的8000个百货商店、体育用品商店和鞋店经销人中的60%都提前订货,并常常为货物到手等待半年之久。
这给耐克公司的生产计划和存货费用计划的完成提供了极大的方便。耐克公司销售额在1976年为1400万美元,仅半年后便上升到6.4亿美元。耐克公司的市场份额为33%,为市场占有率之首。两年之后,它更遥遥领先,其市场份额已达近50%。阿迪达斯公司的市场份额则减少了,不仅大大低于耐克公司,而且像布鲁克公司和新巴兰斯公司这样的美国公司也成为使它担忧的对手。 在1982年1月4日出版的《福布斯》中的,"美国产业年度报告"把耐克公司评为过去村年中赢利最多的公司,位居全行业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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